医院订阅哦!三届奥运会2金1银2铜,秦凯在自己的谢幕比赛中没能拿到金牌,失声痛哭,觉得“没有夺金觉得对不起父母和教练”。父亲秦钢说,“他作为一名老将,能站在里约奥运会的赛场上就已经成功了。作为父母,我们为他感到骄傲。”而他的妈妈则说了一句我看奥运多年来听到最心酸的一句话:“以前秦凯是属于国家的,现在他年纪大了,慢慢跳不动了,就把儿子还给我们吧。”
一、里约奥运的话题
属于国家的,不止是秦凯。围绕这些属于国家的身体,中国体育的里约之行,产生了太多话题:1,无法承受的金牌之重:易思玲和孙杨失去“首金”,那令人五味杂陈的泪水,女子举重的黎雅君因为“乌龙”导致挺举没有成绩,号称“举重最稳夺金者”的谌利军腿部抽筋退赛;2,输给“裁判”:拳击手吕斌遭遇裁判误判“阻击”,体操多项比赛遭遇裁判“压分”,男子举重,对手最后一搏,裁判判罚引发争议。3,广告代理纷争:“国民老公”宁泽涛表现不佳,被传因广告代言与游泳中心领导产生纠纷,一度提交退役报告。4,兴奋剂和民族主义阴云:从霍顿炮轰孙杨开始,随后法国运动员指责孙杨服用兴奋剂,说“他的尿都是紫色”,有关兴奋剂和歧视的争议就此不断,随后加拿大电视台主持人说中国队员“像死猪一样”。更让人揪心的是,到8月12日,游泳运动员陈欣怡真的尿检被查出兴奋剂……所有的问题都指向一重关系:国家和身体。就像秦凯母亲所说的,“以前是属于国家的”,因此运动员的身体在这样的属性之下,已经完全超出了个人范畴,才有了比赛之外的种种疑问。他们的身体是否承受着巨大的“唯金牌论”压力?遭遇裁判压制是否因为“国家化”的身体?运动员有关广告代理的身体处置权归个人还是国家?服用兴奋剂的行为是国家层面还是个体层面?我们说了太多的举国体制,但举国体制下,这些运动员的“身体”却很容易被物化,男篮连输三场之后,有网友就说“应该拉回来枪毙”。我们也常常听到,国家花这么多钱培养你,你这样的成绩对得起国家和人民吗?要么就是争相消费着他们的身体,从嗷嗷叫“老公”的粉丝,到无孔不入的商业。有关兴奋剂的争议,也上升到国家层面的讨论,在职业体育中,兴奋剂往往被界定为个人行为,而在举国体制下,属于国家的身体,有多少自由意志,值得怀疑。二、原罪——被国家化的身体
被国家化的身体,构成了这一切争议的原罪。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引发了竞技体育和民族主义之间的纠缠。当年体操王子李宁曾被奉若神明,然而当他成绩不佳时,居然收到体育迷寄来的刀片和上吊绳,要求他自裁谢罪,这是怎样的执念和恶意?在互联网时代,这种情况似乎也没有得到改观,刘翔在年打破世界纪录,得到奥运金牌时,他张扬的个性赢得一片赞扬,而当连续两届奥运会因伤退赛,又有更多人指责他是“骗子”,走上场只为表演,但是他背负的,是商业资本的诉求、“中国飞人”的称号、以及整个国家的重托,这不是他那脆弱的跟腱所能承受的。还有现在的女排主教练、曾经的铁榔头郎平,也曾因为指教美国队被骂为“卖国贼”,其中还有棋圣聂卫平,那时,她在女排五连冠时的汗水和神话,都无法在舆论的天平上给她加分。还有那位著名的“卖国贼”小山智丽,很多年轻人怕是都不知道她的本名“何智丽”,年她被要求在半决赛中让球给队友,以对付先闯入决赛的韩国选手。结果她没有服从命令,打败了管建华,也在决赛中赢得了金牌。得到的却是无人喝彩。主管领导甚至禁止状态正佳的何智丽参加第二年的奥运会,也引发了何智丽远嫁日本,更换国籍后在亚运会上战胜了邓亚萍,在赛场上不断呐喊的“吆西”,更是激起了很多国人的反感。让我想起黄金麟写的一本书《历史、身体、国家》,梳理了上个世纪初长达三十年的国民身体改造运动,也有学者称“这一运动带有执迷浓厚的民族主义悲情”。谢天开先生根据本书总结了这一运动的三个阶段:年至年的军国民运动,由蔡锷以奋翮生笔名署名发动的,以国魂为召唤的国富种存的身体改造;梁启超的《新民说》(-)中提倡的“新民”身体改造运动;年新文化运动所强调的公民教育以及后来的国民党的党治的“新生活运动”的公民身体的型塑。其实,我们可以看出,这种民族主义的悲情,在身体上正是“东亚病夫”的愁云惨雾,晚晴至民国的混乱,打破了中国人的“天下”观,开始有了民族意识和民族国家的觉醒。从这一过程中,身体的国家化就开始了,体育长久以来就成为“强国”的指标之一,所以霍元甲打败俄国力士的传奇才能一再发酵,以至于到上世纪80年代,我们还拍出《京都球侠》这样把喜剧、民族主义和体育相联系的经典电影。黄金麟指出,“这种试图将身体开发成为国族生存的基础条件的做法,是近代民族国家普遍在进行的工作。”尽管他认为,“无关乎它们是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三民主义或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作为门面号召,都无碍于这种局势的一路开展。”但是,到红色中国时期,贺龙元帅担任体委主任,既可以理解为对他的闲置,也可以理解为体育的强国情结。毛主席的冷水浴、畅游长江,更在身体上做出直接的示范。“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这样的号召代表了近代中国“改造人作为改造一切的基础”的趋势。但是,当集权的现代国家与这种趋势相遇,就会诞生体育的举国体制,以前苏联、东德等国家为代表,因为集权和冷战的原因,竞技体育被意识形态化,才有了上世纪前苏联和美国互相抵制奥运会,也有了大量的国家级兴奋剂丑闻。运动员的身体被赋予崇高感,却也成为国家的工具。三、身体的异化,能否回归个体?
当霍顿的言论引发中国民众广泛不满的时候,中国游泳协会就致电澳大利亚,要求霍顿道歉。结果澳大利亚泳协的回应是表达自己的看法是“霍顿个人的权利”。这就反映出两国在制度和文化上的差异,当我们以集体主义和国家主义的思路,出了事就是找领导、找单位,个人的身体从属于、并服从集体,这是我们的逻辑。然而,澳大利亚的逻辑是,每个人的身体(包含言行)首先属于个体。尽管在竞技体育中,他代表国家,但在赛场的语境之外,每个运动员都是独立的个体。在人权至上的背景下,民族国家对于身体的异化,似乎可以得到缓解(当然从另一方面,可能要警惕资本和消费主义的异化,那是另一个话题了)。在这里引用,福柯关于“身体知识”的概念,就基于这样的事实,“即当某一种特殊的身体意义被社会建构起来并被强加到肉体上时,一种把身体作为无力的、被主导的代码的观念就出现了。”当然,福柯所指的社会建构更加复杂,我们先把其中的一部分抽离出来考察,就是举国体制下运动员身体意义的建构。我的一个朋友曾是运动员,她告诉我,小时候走在路上,经常有体校的教练邀请她去参加体检和试训,因为从身体特征上大致可以看出她比较适合运动,所谓是个“好苗子”。后来,她因为家里反对做专业运动员,只在业余体校训练,也拿到全国二级运动员的资格。而如果进入专业体校,则在未成年的时候就已经注定走上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道路。北京奥运之前,曾经有个纪录片叫《筑梦》,那些奥运的“苗子”最终获得金牌者并不多,更多的只能在没有光环的情况下退役,往往还要带着一身伤病。但是,通过“筑梦”这种教育,他们的身体就被赋予一种国家层面的意义和价值,如同早年间对于大众的“螺丝钉”教育,他们日复一日艰苦而枯燥的训练,具有了英雄的意义。甚至兴奋剂丑闻,也因民族主义而具有了合法性。这种教育完成了两个层面的任务:在运动员层面,国家在选拔、训练上的大量投资,被描述成为国家针对个人的“培养”,通过这种行为转化成“感恩”,所以运动员也会被教育不停地说“感谢国家”。在大众层面,竞技体育的成绩与民族情感密切相连,从许海峰的“首金”、女排“五连冠”,再到乒乓“国球”等等,每一次胜利都完善了这种意义的建构。由此建立的国家认同,成为举国体制的心理基础,个体成功被转化成国家的胜利。这种身体的国家化就会催生另一个极端,就是将运动员的身体看成工具,胜负左右着我们一种复杂的心理,如同凯西·阿克尔所说的,“在我们的文化中,我们既盲目崇拜又鄙视运动员,我们把他看作是体力劳动者,因为我们仍生活在笛卡尔的符号下,这也是父权制的符号。只要我们一直把身体——它屈从于变化、偶然性和死亡——看作是伪装的和不友善的,我们就会一直把我们的自我看作是危险的他者。”这是一种纠缠无比的心态,我们既有对身体的崇拜,又有对体力劳动者的鄙夷,将身体置于一套符号系统中,我们就会产生种种脱离于“人”本身的扭曲想法。我们可以对着宁泽涛舔屏,也可能很快将他弃之如敝履。我们可能热情地歌颂民族英雄,也可能在失利后想杀死他们。身体和国家的命题,影响的不仅仅是运动员,更是每个自我,我们在物化每个运动员的时候,其实已经把自己代入到一种情境中。我们心甘情愿地奉献、热爱和仇恨,我们和运动员一样被异化成符号,我们以为国家是在无私地“培养”,却没有看到残酷的选拔;我们被唤起强烈的通感,却忽略了他们作为个体的存在;我们以为身体被赋予了荣光,却不知道也意味着牺牲。还是回到那句让人心酸的话,“以前他属于国家,跳不动了就还给我们吧。”秦凯的幸运在于他有优异的成绩,更触动人的是那些我们无法铭记的人,那些我们因为失利而仇恨的人,他们的身体和我们的精神,都被卷入一个强大的漩涡中,无法自拔。杜丽的微笑、傅园慧的中二,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显得尤为可贵,这种个体本应成为常态,而不是新闻。希望终有一天,我们的运动员能用“自己的身体”,尽情享受奥运。非典型佛教徒针砭时弊不舍慈悲理性思考不许骂人儿童白癜风怎么引起的原因白癫风病的图片